實驗室研習

 

實驗室研習指接受國外大學實驗室或研究機構邀請,並經研究所指導教授或學系主任同意,前往該實驗室進行研究或學習。

同學若因研究所需,可自行聯繫或透過指導教授引介,聯絡與自身研究相關之研究者,徵詢其研究室是否可提供研究或見習機會。

以下列出幾所與本校已簽訂學術合作之國外大學(姐妹校)之實驗室或交換研究資訊(檔案不定期更新)。

可前往實驗室研究之地點,不限姐妹學校,只要是教育部認可,或於該國正式立案之研究機構,都可以申請前往。

惟出國前須經對方教授書面同意、臺科指導教授同意,並辦理出國手續。

出國前須繳交文件:

1)學生出國手續單(依序蓋章)

2)出國研習切結書

3)班機行程表(以確認出返國時間)

4)研究機構或實驗室發給之邀請函

返校報到須繳交文件:

1)返校報到單

2)研習心得(依個人意願提供)。

同學若前往(中國大陸以外)實驗室研習超過(含)三個月,可申請臺科選優獎學金-赴海外大學實驗室研習。獎學金金額因前往國家而有不同:前往亞洲國家發給新台幣6萬元、非亞洲國家發給新台幣9萬元,前往新南向國家(包含:新加坡、馬來西亞、菲律賓、泰國、印尼、越南、汶萊、寮國、緬甸及 柬埔寨、印度、斯里蘭卡、尼泊爾、孟加拉、不丹及巴基斯坦,但不含澳大利亞及紐西蘭),發給獎學金臺幣9萬元。

臺科選優-實驗室研習獎學金須由同學先向國際處提出申請,經選優會議通過後,出國前1個月申請人須先辦畢出國手續、完成研習後須取得實驗室研習證明(由實驗室主持教授開立),結束研習後1個月內須回國辦畢返校流程,國際處才能憑申請人繳交之文件,申請核撥獎學金。出國期間之旅費與生活費請申請人自行負擔。

實驗室研習獎學金說明會影音檔如下,請參考。

https://youtu.be/BDapBrjja1I?si=PKagcDPcXoIpXN_9

若有其他疑問,請洽國際處楊璧菁小姐電話:(02)27301118,E-mail: beejingyang@mail.ntust.edu.tw