Q: 如果想要去交換的學校不在學校的姐妹校名單上,可否請國際事務處代辦?
A: 不可以。本處所辦理的交換計畫,僅限與本校簽訂交換學生合約之學校,未簽約之學校舉辦之交換計畫,要請同學自行洽詢該校提出申請。部分國外學校提供付費交換,同學可以付費前往,毋須透過國際處。但部分姐妹校開設之短期課程,會分為"姐妹校推薦學生"或"自費申請學生"兩類,且經由推薦的學生,繳交之學費較少。國際處在公告此類課程時,會特別註明。另外,各系所也會個別與海外學校簽訂交換學生計畫,同學若希望申請,可直接洽詢系所辦公室。
Q: 姐妹學校建議之語言能力標準,一定要符合才能申請交換至該校嗎?
A: 姐妹校審查同學申請時,語言能力是一個重要的參考因素,若同學語言能力不足,會無法跟上課程進度,或無法完成考試。若姐妹校表示同學「必須」具備特定語言成績時,國際處會依據其標準在交換生申請系統設定篩選條件,例如,姐妹校只承認托福及雅思成績,但是申請人只有多益成績,那麼在申請選擇志願的時候,就會無法選到該志願。但如果是同學的托福或雅思成績在校內甄選時尚在效期內,但遞交姐妹校甄選文件時會過期,在校內甄選時仍可申請該校志願,但姐妹校是否接受過期的托福或雅思成績,就依姐妹校標準。
Q: 選擇交換學校時,只能申請至與臺科主修相同的系所嗎? 可否跨領域交換?
A: 姐妹校列表或交換生申請系統若有註明"不可跨領域申請",則表示申請人僅能交換至與臺科主修相同或相近的系所。若未註明,原則上可以跨領域申請。但請申請人留意,除非該校有特別開設英語授課課程供交換生選修,各校的大學部課程都是以當地的母語授課。為了符合本校申請獎學金須通過三門專業課程的規定,請在填寫申請志願時,先確認自身的外語能力是否足以理解母語授課課程,或對方開設的英語授課課程是否符合獎學金要求。若打算跨領域選課,是否已具備該學門的基礎知識,足以說服姐妹校您有跨領域修課的能力等,以增加被姐妹校錄取的機會。
Q: 姐妹校是不是一定會錄取我的交換申請? 什麼原因會被拒絕?
A: 基於雙邊合作協議與姐妹校情誼考量上,若申請同學的課業表現或外語能力皆達標準,姐妹校基本上都會准予錄取。但姐妹校仍有不接受本校推薦的權力,也可以選擇不足額錄取。依據以往經驗,申請人被姐妹校拒絕的原因,主要是對姐妹校標準的認定有差異(如姐妹校除托福、雅思外,有"其他英檢項目"也可接受,但實際送件時,卻不承認多益成績的情況),或是認為申請人無法跟上課業、或研究方向不同、或該系所交換生名額已額滿無法再接受更多學生...等。故為提升錄取機率,建議同學僅申請合於條件的學校或系所,勿寬鬆解釋篩選標準,或存有想像空間。如果不是因為申請人的緣故致不被姐妹校錄取,國際處也會儘量協助同學,在其他學校提名期限內,將同學轉提名至符合甄選條件之學校。
Q: 要等多久才能知道是否獲得姐妹校錄取?
A: 交換學生的審核不僅只有在本校,對方校亦需進行其內部的資格審查;姐妹校有自訂的審查程序及時程,有些很快,有些要等待提名截止日期後,才會統一回覆給同學,就可能需等1至2個月後才會收到回覆。
Q: 如何知道姐妹校有沒有收到我的申請資料?
A: 如果同學是以Email遞交申請文件給姐妹校,可以在寄出時,將自己的Email 放在"副本收件人" (非寄件備份),這樣一來,若自己收到信,就表示信件確實有寄出,姐妹校應該也會收到 (除非對方Mail Server出問題)。如果是線上遞交申請文件,登入後一般都可以查詢到文件是否已成功上傳。
Q: 姐妹校的申請文件中有一份叫 Learning Agreement的文件,但未提供格式,臺科有格式可以提供給我嗎 ?
A: Learning Agreement 主要是交換生資料跟選課內容,需要學生及選送與接受雙邊學校簽署以確認學生學習內容。歐盟國家之間有通用的Learning Agreement 格式,如果申請交換去歐洲國家,可以跟國際處索取Erasmus+ 的 Learning Agreement 空白表格。
Q: Learning Agreement上面要求學生要簽名,我應該怎麼簽 ?
A: 簽名代表個人特色,形式不拘,您可以簽中文姓名或英文姓名,也可以畫圖。也可以跟您的信用卡簽名不同。但最重要的是:交給姐妹校的各種文件,都必須使同一種簽名,以免被誤以為不是同一人。Learning Agreement 請先在學生欄簽好名寫上日期之後,再交給國際處(代表校方)簽名。簽名表示內容已看過都沒有問題,所以簽名前請先確認各項資料都正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