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際事務處將配合教育部「學海築夢」及「新南向學海築夢」計畫徵求通知,於每年2-3月及7-8月間,公告校內計畫甄選簡章,有意申請之教師,敬請詳閱,並於期限內提出申請。
敬請留意:
1. 計畫主持人可增加共同主持人1名,共同主持人得為本校專任教師、專案教師或兼任教師。
2. 選送學生可為台灣學生或外籍學生,但陸生、僑生或外籍學生不得領取補助,僅能自費參加。在職生不得參加出國實習計畫。
3. 領取補助出國實習學生,須具備等同 TOEIC 多益 550 分/雅思4.0/托福iBT 42分(含)以上之英語測驗成績。
4. 選送生出國進行實習期間不可休學、畢業或辦理離校。
5. 選送生不得同時領取我國政府機關提供之其他出國研習獎助。
6. 各子計畫案均以學校為申請單位,統一推薦計畫案送教育部審核。
7. 獲補助經費若未執行,將會影響本校績效評核、減列補助,敬請審慎處理。
8. 配合校內初審作業,請於111年8月1日至111年8月21日止,將子計畫書寄給國際處承辦人,並待教育部學海計畫資訊網開放後,至111年9月11日(週日)前,上傳子計畫書至學海計畫資訊網,始獲得校內初審資格,逾時恕不受理。
9. 首次使用學海資訊系統之計畫主持人,請先洽本校國際事務處承辦人(楊璧菁小姐,分機1118,E-mail: beejingyang@mail.ntust.edu.tw)建置個人登入帳號。
10. 其他要點請詳閱校內甄選簡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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