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赴外研習
常見問題
交換生相關
取消或放棄交換
Q: 通過校內初選後可以取消交換嗎? 通過姐妹校審查後也可以放棄交換嗎? 如何申請?
A: 可以。通過校內初審,或是通過姐妹校審查後確定無法出國交換,都可以填寫「放棄交換申請書」(如下) 正式放棄成為交換學生。如果已經通過姐妹校審查,除通知臺科國際處交換生負責同仁之外,也需要寫信給姐妹校說明放棄交換的理由,如果有應該返還的文件,應確實寄回或送回。特別提醒同學:處理交換生業務需耗費本校及姐妹校許多行政資源與人力,請同學謹慎思考再申請出國交換,申請獲准後,除非萬不得已,不要放棄。
Q: 取消交換會被處罰嗎?
A: 不同時間點取消交換會有不同的結果,如果通過校內初審,已經有分配到志願學校,或是姐妹校審查通過之後才申請放棄交換,因為佔了交換生名額,所以申請人在臺科就讀期間不得再申請出國交換,獎學金也會被取消。
Q: 已線上申請出國交換,未分配到志願前,也可以放棄嗎?
A: 可以。因為尚未分配志願,不佔交換生名額,所以僅需以 E-mail 通知國際處交換生承辦人,放棄申請即可。之後仍可再提出交換申請。
交換學生資格放棄聲明書_20230509.docx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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