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獎學金係由捷克教育部與青年體育部 (MEYS) 共同出資,提供獎學金給台灣赴捷克交換或實驗室研究之學生。
申請資格:
- 經由本校推薦給教育部(每校至多推薦5名),由教育部書審與面試通過,再推薦給捷克政府。直接向捷克政府提交的個人申請不予受理。
- 申請人需前往與本校訂有合作協議(國際處-赴外研習-姐妹校列表-捷克)之大學交換或實驗室研究,並取得入學許可。
申請對象:
- 大學部或研究生,須在學
- 擬在2025年9月或10月前往捷克交換或研究。
獎學金期限及金額:
- 2-10個月。
- 大學部學生每月12,000捷克克朗、碩士生每月13,000捷克克朗
授課語言:
申請文件(除中文版申請表外,須為捷克文或英文):
- 中文版甄選報名表(格式如下)
- 英文版申請表(格式如下)
- 臺科歷年英文成績單
- 履歷(2,000字內)
- 推薦信(2封)
- 讀書計畫或研究計畫 (2000字內,請詳述擬就讀之院校、研究領域及目標)
- 發表著作清單(若有)
- 最高學歷證書影本
- 捷克語或英語語文能力成績證明(需有聽說讀寫成績)影本
- 進修/研究機構之邀請函或入學證明影本(若尚未取得,申請表相對應欄位請勿勾選)
- 護照影本
住宿與醫療:
- 受獎生可申請學生宿舍。
- 非歐盟公民需購買全面醫療保險。
獎學金取消條件:
- 在捷克若停留不足15天,僅發放半額獎學金。
- 未在指定時間內開始學習或提供虛假資訊,獎學金將被撤銷。
有意申請者請於114年2月10日(週一)前,將申請文件(紙本)繳交給國際事務處(IB402)楊璧菁小姐。